关于第36187082号“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 36187082

阅读:155380 2020-02-2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路德维格君王国际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87082号“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35522953号“御茶 ROYAL TEA HONG …

  申请人:路德维格君王国际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87082号“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35522953号“御茶 ROYAL TEA HONG KONG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至我局审理时,该商标申请人未针对上述驳回决定提起复审申请,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714725号“ROYAL DUTCH POST HORN及图”商标、第15304969号“ROYAL Farm及图”商标、第18201967号“ROYAL MILK TEA”商标、第13425084号“皇 ROYAL及图”商标、第9555211号“君临天下THEROYAL及图”商标、第6228504号“ROYAL GARDEN及图”商标、第8554811号“ROYAL PRINCE及图”商标、第30725503号“ROYAL Farm及图”商标、第35628657号“ROYAL 1255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2月21日

本文《关于第36187082号“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Kaltenberg ROYAL BAVARIAN BEER及图 36187082》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11948.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