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统计调查制度》,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统计调查工作。现将统计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2022年,我国18.02%的出口企业不同程度的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受影响企业比例较2021年上升了1.59个百分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额为3012.24亿元,同比增长2.84%;我国出口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产生的新增成本为1342.58亿元,同比增长43.61%。
从行业类别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机电仪器、纺织鞋帽和农食产品行业出口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额位列前3,分别为1403.99亿元、512.48亿元和413.18亿元,三者累计占直接损失总额的77.34%;机电仪器、化矿金属和纺织鞋帽行业出口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产生的新增成本位列前3,依次为900.79亿元、130.59亿元和103.84亿元,三者累计占新增成本总额的84.56%。
从地域分布看,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浙江省、广东省和江苏省出口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额位列前3,分别为1009.09亿元、551.55亿元和390.50亿元,三者累计占直接损失总额的64.77%;广东省、浙江省和山东省出口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而产生的新增成本位列前3,依次为798.34亿元、164.43亿元和114.18亿元,三者累计占新增成本总额的80.21%。
从目标市场看,美国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企业造成的直接损失额最高,为1251.77亿元;其次是欧盟,为853.59亿元,两者合计占直接损失总额的69.89%。美国和欧盟对我出口企业造成的新增成本分别为637.32亿元和421.16亿元,两者合计占全国新增成本总额的78.84%。
从措施类型看,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集中在认证领域。2022年,我国工业品出口企业受到国外认证要求类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为17.11%。
特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