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纵横时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联爱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7605874号“蛙天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6745249号商标已在撤销复审中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2020年5月20日第1696期《商标公告》上。
我局认为,鉴于第6745249号商标已被撤销,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