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桃江福源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龚叶
申请人于2020年04月29日对第40117865号“精百岁”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7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本案评审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