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22609195号“舍之道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舍之道及图 22609195

阅读:85968 2020-01-1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8]第0000125959号《关于第22609195号“舍之道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字第884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我局被诉决定。申请人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上述判决,向…

  申请人: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8]第0000125959号《关于第22609195号“舍之道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字第884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我局被诉决定。申请人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上述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院作出(2019)京行终267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北京市高院判决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995124号“舍之道”商标在“汽酒;食用酒精;烧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白酒;亚力酒;鸡尾酒;葡萄酒;蜂蜜酒;蒸馏饮料”商品上的注册申请经异议程序不予注册,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已消失。

  根据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1月17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22609195号“舍之道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舍之道及图 22609195》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00855.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