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沈悬锋
委托代理人:北京迎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4344718号“西瓜籽XI GUA Z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73087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专用权期限截止于2024年12月13日,至本案审理时,该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鉴于引证商标专用权期满一年,故申请商标的注册不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