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济源伯恩老年产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西安标哆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1522675号“伯恩养老BOURNE NURSI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257682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疗养院、休养所服务上的注册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上述撤销决定已生效,其现为医疗诊所服务等服务上的注册商标。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养老院全部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现核定使用的医疗诊所服务等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故二者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