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金华圆愫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4812325号“ALTHEA/RA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4702012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决定依法驳回,相关决定已生效,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8958010号商标已经我局裁定予以无效宣告并公告,两商标现已不能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