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江西万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内江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5685656号“美好万福MEI HAO WAN F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6584868号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29日
申请人:江西万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内江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5685656号“美好万福MEI HAO WAN FU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6584868号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