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伟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厦门市足球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5123669号“懂球弟”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21584号决定,于2025年06月1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决定认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2021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13日期间(以下称指定期间)使用证据可以证明复审商标的使用,复审商标在“交友服务”服务上予以维持,在“安全保卫咨询;家务服务;服装出租;调解;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社交陪伴;个人背景调查;临时看管房子;领养代理”服务(以下称复审服务)上予以撤销。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于指定期间在复审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请求维持复审商标的注册。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经核实,申请人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提交的证据与复审证据基本相同):1、苹果端“懂球弟”APP内部展示“懂球弟”商标的公证书;2、微信公众号公证书;3、商标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商业登记证;4、苹果端“懂球弟”APP的开发者账号后台统计数据的公证书;5、“懂球弟”评论区交友情况;6、各大平台相关搜索结果;7、相关企业基础信用报告;8、投诉邮件;9、相关报道等。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申请人于2014年8月8日申请注册,经我局审查,于2015年10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5类交友服务等服务上,经续展现为有效注册商标。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是否在“安全保卫咨询;家务服务;服装出租;调解;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社交陪伴;个人背景调查;临时看管房子;领养代理”复审服务上对复审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的使用。
商标的商业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以证明系争商标的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系争商标使用的商品及系争商标的使用人。申请人提交的证据3可以证明其将复审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事实,但仅凭商标授权书,尚难以证明其实际使用了复审商标;证据7并非复审商标使用证据;证据1、2、4-6、8、9等或未体现复审服务,或不在指定期间内。综上,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标于指定期间在复审服务上进行了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意义上的使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复审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予以撤销。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