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麦朗实业有限合伙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5615269号“LTCA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066807号商标因注册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0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5月20日